湖北:關于更好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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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關于更好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發〔2024〕20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
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關系千萬家庭幸福、社會和諧穩定和國家長遠發展。各地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把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作為重中之重,加快完善就業創業工作體系,深入實施“才聚荊楚”工程,進一步強化政策支持、崗位拓展、服務保障,助推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高質量充分就業,確保就業局勢總體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合優化吸納就業補貼和擴崗補助政策。合并實施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對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畢業年度和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高校畢業生個人一次性就業補貼1000元,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
二、延續實施國有企業增人增資政策。激勵國有企業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實施先進制造業青年就業行動。開展先進制造業職業體驗活動,組織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參觀企業園區、車間廠房,增強職業認知、崗位認同。指定人社服務專員定期歸集適合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崗位,主動宣介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人才支持和勞動關系等政策舉措,深入實施“政策找企”“政策找人”,加大各項扶持政策兌現力度。暢通先進制造業企業急需緊缺人才和特殊貢獻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推動符合條件的先進制造業企業開展高級職稱自主評審。
四、鼓勵引導基層一線就業。加快事業單位招聘和“三支一扶”招募進度,統籌推動其他基層服務項目實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適當擴大招募規模。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適應基層治理模式創新需要,充分挖掘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司法輔助、科研助理等基層就業機會。對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政策,對其中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暢通職業發展通道。
五、支持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強化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創業支持,探索優化“創業一件事”主題服務,組織實施“大創賽”“創立方”“創業青年說”等“創業湖北”系列活動,構建創業信息發布、政策咨詢、流程辦理、孵化服務等全鏈條服務機制。對大學生參加創業創新活動和自主創業并辦理營業執照的可折算為學分。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按規定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持續實施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按規定給予5—50萬元的資金扶持。對畢業年度和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六、精細化組織招聘對接服務。組織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開展政策宣傳、校園招聘和指導培訓等活動。創新實施“百縣進百校”就業促進專項行動,加強校地合作、產教融合、精準對接,定向送資源、送崗位、送服務。開展“10+N”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將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作為服務重點,普遍設立招聘專區。加密招聘頻次,注重招聘實效,積極開展行業性、專業性、小規模、定制式等特色招聘,高校畢業生集中的市州每周至少舉辦一次專業性招聘、每月至少舉辦一次綜合性招聘。開發運用“荊楚就業”小程序、荊楚學子碼,大力推廣湖北公共招聘網、優楚聘湖北大學生就業創業服務平臺、湖北24365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探索崗位發布、組織對接、面試洽談等“一站式”在線服務,更加便利青年求職應聘。
七、持續提升青年求職能力和技能水平。加強高校畢業生等青年職業指導和求職能力訓練,組織青年求職能力實訓營,開展模擬面試、簡歷診斷、職業規劃等互動教學,舉辦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等系列活動,提升大學生求職就業能力。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定點培訓機構組織畢業年度和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參加求職能力實訓的,可參照馬蘭花創業培訓項目給予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支持企業對技能崗位新招用人員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培訓后取得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八、實施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支持企業、事業單位和政府投資項目等開展就業見習,開發設立更多科研類、技術類、管理類和社會服務類見習崗位。2024年起,每年募集就業見習崗位不少于5萬個,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補貼標準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確定。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按留用人數給予1000元/人的獎補,與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不重復享受。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可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九、實施就業困難青年專項幫扶行動。強化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幫扶,建立完善實名臺賬,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介、1次培訓或就業見習機會。強化困難高校畢業生結對幫扶,加強與農業農村、殘聯等部門信息共享,及時將脫貧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長期失業青年、一次性求職補貼發放對象納入幫扶臺賬,制定專項計劃,開展“一對一”結對幫扶,針對性提供高質量崗位信息。
十、高效辦成高校畢業生就業一件事。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企業員工入職”“靈活就業”等一件事推廣應用力度,推進檔案接收、補貼申領、社保繳納、落戶手續等政策服務“一件事打包辦”。有條件的地區要依托“家門口”就業服務站點(含零工驛站)等現有資源建設一批青年就業驛站,為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提供一站式服務。對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或自主創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地財政可給予租房和生活補貼,補貼標準和補貼期限由各地自行確定。有條件的地區可給予高校畢業生等青年人才公寓、文旅交通等支持,為青年求職就業和參與城市體驗提供便利,讓更多大學生了解湖北、愛上湖北、留在湖北。
十一、加強就業權益維護。開展規范勞動用工暨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依法查處虛假招聘、違規收費和“黑中介”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力度和失信聯合懲戒,持續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加強就業權益知識宣傳,在招聘活動現場、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和服務大廳發布防范求職陷阱的專門提示、典型案例、維權警示和投訴渠道,增強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風險防范意識和權益保護意識。強化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和各類校園招聘活動參與單位資質及崗位審核,堅決防止、糾正就業歧視和不合理限制。
各地要進一步強化就業優先導向,把促進青年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將這一民生實事辦實辦好。要細化完善政策,結合地方實際優化調整本地促進青年就業政策,能出早出、能出盡出,推動惠企利民。要密切協同聯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發揮就業促進和勞動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加強工作統籌協調,建立工作調度機制,強化人員力量保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教育部門要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及時做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信息銜接,配合相關部門落實落細各項促就業政策;財政部門要做好就業補助資金保障,全力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政策落實。要廣泛宣傳引導,加強對本地促進青年就業創業政策、經驗做法和“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長江學子”等就業典型的宣傳,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從實際出發選擇就業方向,通過奮斗更好實現人生價值。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教育廳
湖北省財政廳
2024年7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