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就業和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山東省2024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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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就辦〔2023〕23號
省就業和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省有關部門(單位),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教體)局,各高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2024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教就業〔2023〕4號)有關要求,現將《山東省2024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聯系人:孫瀟,0531-51788113
山東省就業和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代章)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就業促進處)
山東省2024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教育部2024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行動安排,按照省委、省政府相關工作要求,現就做好山東省2024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突出就業優先導向,聚合“政行企校”資源,以高質量充分就業為目標,以促進供需匹配為抓手,以就業創業啟航揚帆行動為載體,統籌挖掘市場崗位和公共部門崗位資源,統籌扶持自主創業和鼓勵新業態就業,統籌抓好在校就業實踐和離校培訓見習,統籌組織高校訪企拓崗和服務機構進校園活動,統籌加強畢業生特困幫扶和就業權益維護,全面提升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水平,促進2024屆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不低于2023屆同期水平,維護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局勢穩定。
二、主要措施
以2024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啟航揚帆計劃為統領,按照“秋冬季促就業行動”“寒假暖心行動”“春季攻堅行動”“百日沖刺行動”“暑假就業實踐行動”五個階段的時間安排,貫穿畢業學年全過程做好就業創業促進工作,引導、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科學擇業、積極求職、盡早就業。
(一)思想領航行動。建設高質量就業育人體系,開展高質量“就業育人”主題系列活動,廣泛征集發布高質量就業育人項目,集中發布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高校畢業生供需報告,建設一批省級高質量就業育人實踐基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職業始航行動。強化大學生生涯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建設,相關課程作為必修課給予學時學分保障。加強職業指導師隊伍建設,圍繞就業形勢、職業規劃、求職技能等方面,推出一批“互聯網+就業指導”公益直播課、短視頻。建立大學生就業實踐制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渠道辟航行動。統籌推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政策性崗位招錄(招聘)盡早安排,組織實施好“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就業項目,拓寬大學生科研助理、社區工作者、征兵、海外留學等畢業去向渠道。(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國資委、省政府征兵辦公室、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市場導航行動。發揮校園招聘主渠道作用,雙向實施高校訪企拓崗和萬企進校園計劃,組織開展“國聘行動”“百城萬企-民企高校攜手促就業”“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民營企業招聘月”等全國統一求職招聘活動,特色開展“就選山東”“職等你來”“百企聯百校職引向未來”“青鳥計劃”等我省特色求職招聘活動,辦好區域性、行業性、聯盟性線上線下專場招聘會,為高校畢業生提供足量優質崗位資源。(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團省委、省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創業護航行動。梳理發布2024年山東省大學生創業行動指南,支持高校畢業生優質項目參加山東省創業大賽,規范引導高校畢業生在數字經濟、平臺經濟等多領域靈活就業,杜絕用靈活就業、自由職業等形式引導畢業生虛假就業。(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參與單位:省教育廳)
(六)幫扶助航行動。組織實施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計劃——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培訓項目”和省級配套項目,持續開展殘疾高校畢業生特聘行動,加大特困高校畢業生“一對一”結對幫扶力度。充分發揮共青團、工商聯等群團組織和社會公益組織作用,為特困畢業生提供有溫度的就業服務。(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參與單位:省民政廳、團省委、省殘聯)
(七)家校共航行動。加強家校聯動,各高校適時組織召開畢業生就業形勢家長說明會,向家長介紹就業形勢、就業政策等,會同家長共同幫助畢業生找準擇業方向,引導畢業生盡早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離校續航行動。落實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科學指導畢業生及時如實進行畢業去向登記,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布點監測和跟蹤調查,依托公共實訓基地加強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技能培訓,對離校未就業畢業生銜接做好“不斷線”服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九)典型引航行動。組織基層就業優秀畢業生和指導教師參評第二屆“全國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卓越獎”,開展“永遠跟黨走,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高校畢業生先進典型宣講活動,示范引導更多畢業生到黨和國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參與單位:省教育廳)
(十)權益衛航行動。每年9月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宣傳月活動,試行大學生職業信用制度,指導監督各類用人單位不得設置有關歧視性條款和限制性條件,將存在就業歧視、招聘欺詐等問題的用人單位納入招聘重點關注名單,及時向畢業生發布警示提醒。(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參與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三、重點活動
(一)“百校訪萬企”訪企拓崗促就業行動。組織高校書記、校(院)長、校領導班子成員和二級院系負責同志,足質足量、精準有效開展訪企拓崗。高校書記、校(院)長和校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落實“兩個100”要求,二級院系領導班子成員和專業負責人平均每人聯系走訪用人單位不少于10家。(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參與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商聯等)
(二)“百縣聯百校”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行動。協同發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與青年人才引進,組織全省16市130余個縣(市、區)與150余所高校進行結對聯系,開展有針對性就業服務活動,促進更多高校畢業生等青年人才留魯就業。(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
(三)“百企聯百校職引向未來”百家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校園活動。組織各市優選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建“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校園服務隊”,與駐地高校結對簽約,提供定制化畢業生就業服務和系統化人才招引服務。聚焦春、秋季高校畢業生集中擇業期,發動骨干機構或企業HR等走進駐地高校,開展職業規劃、面試實訓、人才測評等專業輔導,結合當地產業發展需要提供崗位推介、創業指導、跟蹤支持等就業創業服務,促進高校畢業生盡早實現市場化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職通央企”高校畢業生求職招聘專項行動。優選部分高校牽頭,分類型組織舉辦全省范圍央企綜合求職招聘活動,暢通高校畢業生到央企就業渠道,擴大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在央企就業規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就選山東”省級校園招聘活動和“職等你來”就業雙選會。優選不同類型高校,在全省范圍組織舉辦50場“就選山東”省級校園招聘活動和8場“職等你來”就業雙選會,同步舉辦網上招聘活動,集中服務高校畢業生求職招聘。(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全省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組織舉辦全省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周密組織推進校賽、省復賽、省決賽,選拔優秀選手參加國賽,推動以賽促學、以賽促教、以賽促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山東省師范類高校學生從業技能大賽。組織舉辦第十二屆山東省師范類高校學生從業技能大賽,強化師范類高校學生教學基本素質和基本能力培養,搭設師范類畢業生就業直通平臺,調動師范類畢業生就業積極性和主動性。(牽頭單位:省教育廳;參與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八)高校就業工作對口幫包活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對工作薄弱高校開展就業幫扶,典型經驗高校與工作薄弱高校結對開展工作交流,調配更多崗位資源為基礎薄弱地區和高校提供就業幫扶援助,推動區域間、校際間就業經驗交流、就業渠道互補、就業資源共享。(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納入各級各相關部門各高校領導班子重要議事日程,切實落實“一把手”工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實行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聯合辦公機制,必要時邀請加入相關職能部門。各高校是本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校—院(系)”兩級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把就業創業工作列入學校黨委常委會重要議題定期研究推進,調動全校力量形成全員促就業工作合力。
(二)強化工作體系。健全“人社、教育兩部門牽頭,省市縣三級聯動,政行企校四方協同”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體系,爭取更多崗位、資金、培訓、服務等公共資源向高校畢業生傾斜。市、縣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部門要明確專門處室、專人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各高校要加強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建設,配齊配強工作力量。
(三)強化工作評價。確立高質量充分就業為高校就業工作評價的主要導向,健全評價機制,進一步強化對地方政府、高校領導班子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評價,試行高校就業工作“紅黃綠”亮燈分類綜合評價。
(四)強化數據核查。通過校校互查、大數據核查等方式開展就業統計數據集中核查,對工作進展不力和違反“四不準”“三不得”規定的高校進行約談通報。
(五)強化風險防范。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安全有序開展校園招聘等活動,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重點指標監測分析,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正向宣傳引導,確保高校就業工作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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