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賦能留學人員來蘇創新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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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蘇州市人社局近日出臺《蘇州市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辦法》。《辦法》通過建立留學人員創業園(下稱留創園)分層管理體系,加大政策集成支持力度等舉措,進一步賦能留創園建設發展,努力為留學人員來蘇創新創業提供更優平臺和環境。
蘇州于1998年建設全市首家留創園,截至去年,已累計建成蘇州市級及以上留創園28家,其中國家級留創園4家、省級留創園17家、省級留創示范基地14家。全市市級留創園孵化面積累計超500萬平方米,累計在孵留創企業1600多家,集聚留學回國人員超7000人;引進培養市級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超1000人;境內外上市留創企業近40家。此次出臺的《辦法》分為總則、留創園認定、政策支持、運營管理和附則等5章共20條規定,在吸收以往政策經驗基礎上,結合新時代留創載體建設特點和留學人員創新創業需求進行全新修訂升級。
《辦法》將蘇州市留創園分為A類園和B類園,分別明確了申請條件,每年申請認定1次,每次認定A類園不超過3家、B類園不超過5家,在確保建園質量基礎上,擴大建園數量規模。《辦法》放寬了留創企業的對象范圍,明確留創企業由留學人員領辦創辦,留學人員為企業法人代表或自然人第一大股東,且以自有資金入股,股權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企業股東中的留學人員股東所持股權合計不低于30%,且以自有資金入股等。
《辦法》提出建立國際創客大賽總決賽綜合評審等賽事A類園(擬)入園留創企業(項目)“直通車”制度。支持入園企業引進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博士,給予5萬元/人的引才獎勵。支持市級以上留創園設立園區類博士后科研工作載體,鼓勵支持入園留創企業設立博士后工作載體。支持商業銀行開發“留創貸”產品等。《辦法》還優化了留創園工作獎勵條件,明確評定為蘇州市留創園后,對孵化畢業留創企業的蘇州市留創園運營管理機構,按每孵化畢業1個留創企業5萬元的標準給予工作獎勵,同時對每年度引進10個以上留創企業的留創園管理機構,給予10萬元工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