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打贏就業創業 扶貧硬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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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著力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46號),為進一步做好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即16-60周歲、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下簡稱貧困勞動力)就業創業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促進就地就近就業
(一)支持扶貧車間、社區工廠等就業載體發展,對辦理工商登記注冊的,根據申請條件,分別給予個人自主創業、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創業、小微企業不超過15萬元、150萬元、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還款積極,帶動貧困勞動力就業成效好的,可繼續提供貸款和貼息支持。
(二)企業新招用貧困勞動力并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開展崗前培訓的,可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崗前培訓補貼。補貼標準參照《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有關新錄用職工崗位技能培訓補貼標準或相應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80%執行。對按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技師培訓的企業在職職工,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的,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三)對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吸納人數,給予一定期限的職業培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對企業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參照就業困難人員落實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有條件的地區可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數量多、成效好的就業扶貧基地,按規定通過就業補助資金等給予一次性資金獎補。
(四)對鄉鎮、村創辦的經濟實體,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達30%(含)以上的,可按照不超過實體發生的物業管理、衛生、房租、水電等實際費用的50%給予補貼,年補貼最高限額10000元,補貼期限最長3年。
二、鼓勵貧困勞動力自主創業
(五)對有創業意愿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貧困勞動力,免費提供創業培訓,并落實培訓補貼政策,補貼標準按照豫人社〔2017〕71號文件執行。優先安排貧困勞動力創辦的企業入駐本地創業園區(孵化基地),達到一定條件的,可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六)自主創業、取得營業執照并正常營業6個月以上的貧困家庭勞動力,可申請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七)重點支持貧困縣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區發展。達到市級標準的,由所在省轄市給予一次性獎補;達到國家標準和省級標準的,省財政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八)落實好創業孵化基地獎補政策。對入駐實體數量多、孵化效果好的貧困縣創業孵化載體,可適當提高創業孵化補貼、創業示范基地和新型孵化平臺一次性獎補等標準。
三、提高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
(九)深化與珠三角、長三角等經濟發達地區的勞務協作,搭建信息對接平臺,有序組織勞務輸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協調指導鄭州、許昌、焦作、鶴壁市人社部門對盧氏、淅川、嵩縣、臺前4個深度貧困縣開展對口勞務幫扶,有幫扶任務的4個市每季度至少在被幫扶地舉行一場專題招聘會。
(十)鼓勵中介機構組織勞務輸出。經人社部門批準獲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并辦理工商登記的職業中介機構,可按經其免費為貧困勞動力介紹服務后實現就業3個月以上人數,向同級人社部門申請就業創業服務(職業介紹)補貼,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補貼,不得重復申請。補貼標準為300元/人。
(十一)對貧困勞動力通過有組織勞務輸出到戶籍所在縣以外實現就業6個月以上的,給予300元/人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接收外地貧困勞動力就業創業的地區,要參照當地就業困難人員政策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
(十二)加強勞務輸出服務工作。鼓勵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村(鄉鎮)、外出務工較多的城市或大型企業建立服務站。為貧困勞動力提供針對性職業指導、專場招聘等就業服務活動的,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四、強化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
(十三)統籌開發公益性崗位。貧困縣人社部門按照有關政策和資金管理規定,統籌利用各類資金開發公益性崗位,為貧困勞動力就業提供幫扶,應將新增和騰退的公益性崗位優先用于安置貧困勞動力。鼓勵貧困村利用村集體收益等資金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貧困勞動力就業。
(十四)提供公益性崗位的單位或組織要健全管理制度,結合崗位特點,采取靈活多樣的用工形式,合理確定工資待遇,切實保護貧困勞動力合法權益。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貧困勞動力,由崗位開發或安置部門統一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
五、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十五)落實生活交通補助政策。貧困家庭勞動力參加定點培訓機構集中培訓(包括實習)的,可向戶籍地或居住地人社部門申請每人每天30元生活費補貼;到縣(市)外省內定點培訓機構參加培訓的,可向戶籍地或居住地人社部門申請每人最高不超過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費和住宿費補貼。深度貧困縣貧困勞動力每人每年可享受兩次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可再上浮30%。
(十六)開展項目制培訓。以53個貧困縣為重點,鼓勵從就業補助資金中通過項目制方式,向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整建制購買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為貧困勞動力免費提供培訓。職業培訓機構應向委托培訓的人社部門申請項目制培訓補貼,補貼標準按照《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相應補貼標準確定。
(十七)實施全民技能振興工程項目扶貧。聚焦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職業技能培訓需求,在工程年度項目資金中拿出總預算的40%,支持建設20個貧困縣省級城鄉勞動者轉移就業培訓品牌基地,給予每個項目獎補資金400萬元。
以上政策執行期限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各地在確保貧困勞動力穩定脫貧的同時,做到政策不斷檔,服務不斷線、后續有銜接。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2019年4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農民工工作處)
(編輯:小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