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負責人就《2019年第三季度全國招聘求職100個短缺職業排行》回答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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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發布《2019年第三季度全國招聘求職100個短缺職業排行》(以下簡稱排行),這是全國層面首次匯總發布人力資源市場招聘求職短缺職業排行。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負責人就排行的相關背景和內容回答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編制發布排行的背景。
答:今年5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國辦發〔2019〕24號),強調把職業技能培訓作為保持就業穩定、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的關鍵舉措,作為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面向城鄉各類勞動者部署實施大規模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具有較強的針對性與實用性,開展培訓工作要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培訓內容(培訓什么)和培訓對象(培訓誰)等均要根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確定。《方案》第九條對此也提出了明確要求——“堅持需求導向,圍繞市場急需緊缺職業開展家政、養老服務、托幼、保安……等就業技能培訓”。因此,定期收集發布人力資源市場短缺職業(工種)目錄,并推動各省建立短缺職業(工種)目錄發布機制、以短缺目錄為基礎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是落實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針對性、實效性的基礎性工作,同時也是引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求職招聘、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一個方向性指引。這也是“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一個體現。
問:排行是如何編制的?
答:本期發布的職業排行,是采集102個定點監測城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市場招聘、求職等供求數據基礎上,剔除無效數據后匯總了其中90個城市的數據。按照“招聘需求人數”和“求職人數”的缺口數量和填報城市數量加權取值后從大到小排列,取前100個職業,形成排行。
問:請您具體介紹一下排行的具體內容。
答:本次發布的排行內容包括“序號”“職業名稱”“職業代碼”“職業定義”“需求典型城市”等五個方面的信息。“序號”代表排序關系,排在前面的意味著短缺程度高于排在后面的職業。“職業名稱”“職業代碼”“職業定義”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版)》職業分類標準來統一界定,以便社會各界及一般公眾統一認知,方便檢索,并了解該職業具體所從事的工作內容。“需求典型城市”即填報該職業需求的具體城市名單,便于公眾了解該職業哪里短缺。
綜合起來看,本次排行100的個職業,其中42個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版)》中的第四大類——社會生產服務和生活服務人員,36個屬于第六大類——生產制造及有關人員,17個屬于第二大類——專業技術人員,4個屬于第三大類——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1個屬于第一大類——黨的機關、國家機關、群眾團體和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職業代碼”首位數字即是職業分類里的“大類”)。這個結構比例,和當前我國就業結構也是基本吻合的,具有較強的代表性。
需要說明的是,隨著市場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蓬勃發展,目前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市場份額占有率逐漸降低,本次發布的數據僅僅是102個定點監測城市當中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數據,難以全面反映市場供求的整體狀況,請社會各界正確解讀,參考使用。
問:關于搜集發布短缺職業排行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答:前面提到,定期收集發布人力資源市場短缺職業(工種)目錄,是落實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針對性、實效性的基礎性工作。因此,下一步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這項工作:一是進一步健全發布工作機制,全國層面初步考慮以半年為周期定期發布數據,同時推動各省、各城市結合實際建立定期收集發布本地區短缺職業(工種)目錄或排行的制度。二是進一步調整優化定點監測城市范圍,擴大全國發布的數據來源,擬考慮將監測范圍首先擴大到人社部門舉辦的各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人力資源市場數據,同時加強與市場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溝通銜接,爭取將其數據逐步納入采集范圍。三是加強工作研究,系統梳理研究數據來源、采集范圍、監測指標、統計方法、處理口徑等,推動發布工作朝著更加科學、更加精準方向發展。
編輯:Co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