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關于規范補充醫療保險發展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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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
關于規范補充醫療保險發展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指導意見
湘醫保發〔2021〕8號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各市州稅務局;各銀保監分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多層次醫療保障需求,引導商業保險機構豐富健康保險產品,進一步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和《關于促進社會服務領域商業保險發展的意見》(銀保監發〔2020〕4號),現就規范補充醫療保險發展,以及加強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有效銜接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要充分認識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補充醫療保險是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發展,豐富健康保險產品供給,有助于豐富保障層次,滿足各類人群對多樣化健康保障的需求。
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在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企事業單位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可以委托商業保險公司開發、承辦或管理,也可采取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形式建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本企業、事業單位任職或受雇的全體員工建立或購買的補充醫療保險,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
三、各市州可以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情況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的保障水平,以醫療保險大數據分析為基礎,為商業保險公司提供符合本地實際的普惠型商業健康保險產品予以技術支持。相關部門要為普惠型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業務發展提供政策上的引導扶持,要更多運用商業保險機制,提高疾病風險分散轉移能力,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將醫保目錄以外的合理醫療費用納入保障范圍。
四、鼓勵和支持商業保險公司在相關部門指導下,按照企業自主經營、個人自愿投保、保大病保重疾、保本微利的原則,開發面向全體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普惠型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確定合理的繳費標準,合理設定賠付的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以及起付線(免賠額)、報銷比例(賠付比例)、封頂線(賠付限額)。
五、商業保險公司要充分利用“互聯網+醫保”服務,通過開發專門的APP,全面實施“網上參保”、“掌上參保”,電子保單憑證網上生成,一人一單(證),做好與湘醫保電子信息平臺的有效對接,努力實現商業健康保險賠付“一站式”結算,解決“看病墊資、理賠跑腿”問題,切實提高商業健康保險參保和理賠的便捷性。
各市州醫保、財政、稅務、銀保監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合理分工、密切協作,建立促進和規范補充醫療保險發展的溝通協調機制,建立健全商業健康保險產品運營的風險預警和長效監管機制,加快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合理引導參保,持續改善服務,切實發揮商業健康保險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的積極作用。
本意見從2021年3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
2021年2月1日